2008年10月24日
本報2008年10月24日台北訊,陳誼芩報導
5月的四川地震造成中國四川境內水庫(壩)產生損害,板塊運動與斷層活動頻繁的台灣,重大工程開發更應審慎評估。位於斷層帶的湖山水庫開發案,許多疑慮與不合理之處未解決,一邊動工、一邊修正內容,安全性堪憂。
昨(23日)在環保署召開「湖山水庫工程計畫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」,開發單位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針對大壩工程提出變更,原耐震設計以梅山斷層作為控制斷層,921地震後修正為以桐樹湖斷層加九芎斷層作為控制斷層,最大可能震度從6級,提高到大於7級。
水利署中水局為加強耐震設計及配合現地條件,大壩工程壩高增加1公尺,湖山主壩、副壩、湖南壩的壩頂長度,共增長5公尺,加上變更斷面設計,大壩填方量共約增加100萬立方公尺,總商購量約為180萬立方公尺。
環評委員紛紛表示,土方開挖會對環境造成影響,應先釐清土方來源。開發單位則回應,商購來源無法掌握,可以另做環評,與本案無關。此外,增加土方也會對交通、空氣品質、噪音造成不良影響,開發單位提出的監測資料卻顯示,「現狀均符合參考標準,施工期間影響輕微」。
環評委員要求開發單位說明外運土方量來源、列出噪音振動的模擬參數、釐清空氣品質監測的疑義,以及施工便道的施作和影響。
蠻野心足生態協會陳奐宇表示,湖山水庫為國家重大工程,應經審慎評估再復工,包括釐清是否應重作環評、是否該作環境現況差異分析等問題。他進一步提到,湖山水庫為躲避超過三年需作環境現況差異分析的期限,未繳齊備查資料,就先行開挖,已經違法在先,而環保署卻只針對裸露面積開罰,幫助開發單位規避環評責任。